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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打赏女主播百万,法院判决支持妻子支解工业

2025-03-11 14:44:11 返回列表

“老公,你最近怎么总是心不在焉的?”

 

“没什么,事情有点累。”

 

“那你怎么总是子夜偷偷玩手机?”

 

“我...我就是看看直播松开一下。”

 

“看看直播?那你银行卡里少的100万是怎么回事?!”

 

以上对话,并非虚构,而是来自一起真实的案例。近日,某地法院审理了一起因网络直播打赏引发的伉俪配合工业支解纠纷案,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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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回首:

李某(化名)与妻子王某(化名)结婚多年,婚后情感一直不错。然而,自从李某迷上了网络直播,一切都变了。他经常子夜偷偷看直播,并猖獗打赏某女主播,短短几个月时间,就打赏了100多万元,而这些钱,都是他和妻子的配合工业。

王某发明后,如遭雷击,她怎么也没想到,自己辛辛苦苦攒下的钱,竟然被丈夫如此浪费。更让她心寒的是,李某对此毫无悔意,甚至提出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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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

王某将李某告上法庭,要求支解伉俪配合工业,并要求李某少分或不分工业。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未经王某同意,擅自将伉俪配合工业用于打赏网络主播,且数额明显凌驾家庭一般消费水平,严重损害了伉俪配合工业利益,其行为组成“浪费”。最终,法院判决支持了王某的诉讼请求,在支解伉俪配合工业时,对李某少分了20%的份额。

 

法条解读:

凭据新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第六条划定,伉俪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在网络直播平台用伉俪配合工业打赏,数额明显凌驾其家庭一般消费水平,严重损害伉俪配合工业利益的,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和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划定的“浪费”。另一方请求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支解伉俪配合工业,或者在离婚支解伉俪配合工业时请求对打赏一方少分或者不分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案例提示:

网络直播打赏,看似是一种娱乐消费,但稍有失慎,就可能引发财庭矛盾,甚至冒犯执法。

因此,在此提醒各人:

1.理性消费,量力而行。打赏网络主播要理性,不要被一时的激动冲昏头脑,更不要凌驾自身经济能力规模。

2.尊重配偶,配合协商。伉俪配合工业属于双方配合所有,任何一方都无权擅自处分。在进行大额消费时,应尊重配偶的知情权和同意权。

3.保存证据,依法维权。如果发明配偶有浪费伉俪配合工业的行为,要注意保存相关证据,须要时可以通过执法途径维护自身正当权益。

婚姻需要双方配合经营,任何一方的肆意妄为,都可能给家庭带来难以挽回的伤害。希望每一位读者都能珍惜眼前人,配合守护幸福美满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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